與君共享

  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(歌七﹕10)

佳偶既然成偶,就不再是單獨的,異床同夢是不會有的,異床異夢也不成其為偶。所以美好的婚姻,必然是禍福與共。

  我屬我的良人,他也戀慕我。我的良人,來吧﹗你我可以往田間去,你我可以在村莊住宿。(歌七﹕10,11)

世人的智慧,以為“齊大非偶”,門不當,戶不對,結成的婚姻,總不會幸福。這話是真理,因為是用在政治聯婚上。以愛為基礎的婚姻,完全不同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付上了捨身流血的生命重價,買贖卑賤的罪奴歸於自己,作祂所愛的新婦(弗五:25-32)。這在婚禮上常念的經文,所說明的榮耀實際,不是罪人拼命高攀,努力上進,自己要作王子的新婦,而是君王屈尊,主動的降卑。

能夠躋身王後宮佳麗之一,已是耶路撒冷的眾女子所夢想的榮耀;但最多那只能慶祝妾身有主,而自信的說:“他也戀慕我”,完全是另一回事:那是寵愛在一身的眷愛。主對聖徒的愛奇妙,祂雖然愛所有的人,卻關顧好像世上只有你一人。

被愛的書拉密女,必須不再屬自己,心沒有旁的繫念,知道“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...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”(羅一四:8)。這不是出於勉強,完全是甘願的奉獻;而且必須專一的愛,只是為主,作主的新婦。

女子向良人訴說她的心願:“你我可以往田間去,你我可以在村莊住宿。”(歌七:11)它不急於飛黃騰達,脫卸田園的生活,如果可能,連歷史的包袱也完全丟掉,儘快遷入豪華的王宮。她的請求很奇怪,她不嫌泥土氣息,是要去田間,去村莊住宿。女子啊,何等可敬的心願,正是使徒保羅的心願;他說:“情願離世與主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;然而我在肉身活著,為你們更是要緊的。我既然這樣深信,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,且與你們眾人同住”(腓一:23-25)。這有泥土氣味的話,怎會由屬靈的使徒口中說出來?他不是貪愛世界享福,而是貪愛世人,要“為你們”,使教會得屬靈的益處。

不過,書拉密女知道應該順服。她要求“你我”同去,絕不是獨立行動。屬主的人不要離開主自己作甚麼;也知道:離了主“就不能作甚麼”(約一五: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