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興的見證

  將來必有列國的人和多國的居民來到(亞八﹕20)

  在工商業化的社會的文化中,人免不了廣告的影響,不是自己受影響,就是以廣告影響別人。連在教會中,也沾染了商業廣告的習氣,不再以謙卑為美德,誇耀起自己來。

  神的子民,用不著宣傳手法,而是因有神在心裡運行,自然有生命的良好表現﹕“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,作神無瑕疵的兒女...好像明光照耀,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。”(腓二﹕15,16)

  神本來應許亞伯拉罕,要使他和他的後裔得福,他們也要使別的人民得福。可惜,亞伯拉罕地上的後裔以色列人,生活表現很差勁,隨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去行,更不用說去影響別人了。神藉著聖靈感動人,因信稱義,作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,在地上成就祂的旨意,“喜愛誠實與和平”,為祂作見證,引人歸向基督﹔到時候滿足,主的國臨到。

 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﹕“將來必有列國的人,和多城的居民來到。這城的居民,必到那城說﹕`我們快去懇求耶和華的恩,尋求萬軍之耶和華,我也要去。'必有列國的人,和強國的民,來到耶路撒冷,尋求萬軍之耶和華,懇求耶和華的恩。”(亞八﹕20-22)

  人聽見,看得出主的同在,用不到自己宣揚,成了有口皆碑,他們自動相約,不是趑趄不前,而是“快去”尋求,惟恐落於人的後面。而且用不著再去拉人,勸說勉強人;而且不是強國用武力推銷宗教,從列邦和強國來的,到耶路撒冷敬拜的中心,有十個人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說﹕“我們要與你們同去,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。”(亞八﹕23)

  這是多麼理想的情形﹗有誰會再相信傳福音有困難﹖

  今天的問題,是教會沒有燈台的見證,使福音被蒙蔽,救恩的光不得彰顯。世人需要方向,需要救恩,但我們基督徒的表現,是使人羡慕,還是使人懷疑,鄙薄﹖

  宗教的禮儀,教義的爭辯,很難引起不信的人興趣。他們看不見神,看不見聖靈,也看不懂聖經﹔不過,他們有興趣觀察信徒的行為,看得出信徒的喜樂,看得見神的同在,那就是神的彰顯,有不可抗拒的力量,使人不能不信。我們是否遵行神的旨意,有神的同在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