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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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惡必死 |
| 1 | |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 |
| 2 | | “論到以色列地,你們為甚麼引用這俗語說:‘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’呢? |
| 3 | |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: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引用這俗語了。這是主耶和華的話。 |
| 4 | | 看哪!所有的人都是屬我的,作父親的怎樣屬我,作兒子的也怎樣屬我,唯獨犯罪的,才會滅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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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義必生 |
| 5 | | “人若是公義,又行公道和正直的事: |
| 6 | | 他不在山上吃祭肉,眼目也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污鄰舍的妻子,不親近在經期中的婦人; |
| 7 | | 不欺壓任何人,把欠債人的抵押歸還;他不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; |
| 8 | | 他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,也不多要,他使自己的手遠離罪惡,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; |
| 9 | | 他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行事誠實,這人是個義人,他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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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善子惡罰子 |
| 10 | | “他若是生一個兒子,是個強暴的人,流人的血,又向兄弟行上述任何一件惡事 |
| 11 | | (雖然他父親並沒有作這樣的事):他在山上吃祭肉,又玷污鄰舍的妻子; |
| 12 | | 他欺壓困苦和貧窮的人,搶奪人的物件,沒有把抵押品歸還,眼目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; |
| 13 | | 他借東西給人要收利息,也向人多要,這樣的人能存活嗎?他必不能存活;他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滅亡;他的罪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)要歸到他身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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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善父惡罰父 |
| 14 | | “他若生一個兒子,這兒子看見他父親所犯的一切罪,他雖然看見了,卻不照樣去作: |
| 15 | | 他不在山上吃祭肉,眼目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污鄰舍的妻子; |
| 16 | | 不欺壓任何人,不索取抵押品,不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自己的食物給飢餓的人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著; |
| 17 | | 他不伸手欺壓困苦人,借東西給人不取利息,也不多要;他遵守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這人就必不因他父親的罪孽而滅亡;他必要存活。 |
| 18 | | 至於他的父親,因為他勒索,搶奪兄弟的物件,在自己的同胞中行不善的事,所以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滅亡。 |
| 19 | | “你們還問:‘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’兒子若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就必存活。 |
| 20 | | 唯獨犯罪的,才會滅亡;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必不擔當兒子的罪孽;義人的義必歸他自己,惡人的惡也必歸他自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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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惡後善主不念舊惡 |
| 21 | | “惡人若回轉,離開他所犯的一切罪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行正直和公義的事,就必存活,不致滅亡。 |
| 22 | |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會被記念,作控訴他的理由;他必因自己所行的義而存活。 |
| 23 | | 難道我喜悅惡人死亡嗎?我不是喜悅他回轉離開他所行的而存活嗎?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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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善後惡主不念前善 |
| 24 | | “義人若轉離他的義去行惡,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能存活嗎?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會被記念;他必因他所行不忠的事和他所犯的罪而滅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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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行事公平 |
| 25 | | “你們還說:‘主所行的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,你們要聽!我所行的哪裡不公平呢?豈不是你們所行的不公平嗎? |
| 26 | | 義人若轉離他的義去行惡,他就必因此滅亡;他必因著他所行的不義滅亡。 |
| 27 | | 還有,惡人若回轉離開他所行的惡,行正直公義的事,他就可以使自己的性命存活。 |
| 28 | | 因為他思量了,就轉離他所犯的一切罪過,所以他必然存活,不致滅亡。 |
| 29 | | 但以色列家還說:‘主所行的不公平。’以色列家啊,我所行的哪裡不公平呢?豈不是你們所行的不公平嗎? |
| 30 | | “因此,以色列家啊,我必照著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。你們回轉吧!離開你們的一切罪過吧!免得罪孽成為你們的絆腳石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 |
| 31 | | 你們要把你們所犯的一切罪過棄掉,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。以色列家啊,你們為甚麼要滅亡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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勸離惡從善 |
| 32 | | “我不喜悅任何人滅亡,所以你們要回轉,得以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” |